全体学生及家长:
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,规范办学行为,提高服务效率,维护办学信誉,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校的更高更快发展,我校决定对全体学生及家长作出如下承诺:
(一)校园安全承诺
贯彻“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,健全管理制度,落实安全责任,消除安全隐患,完善安全设施,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指导和咨询,打造平安校园。
(二)校务公开承诺
凡应公开的内容均通过校务公开栏、宣传橱窗、校园网等进行公开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。
(三)规范教育收费承诺
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核定的学杂费收费标准,执行择校生“三限”政策,公开各项收费标准,杜绝乱收费行为。
(四)规范办学行为承诺
公开招生政策、计划、范围、程序,公开录取方式和录取结果,执行上级规定的招生政策,不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,杜绝虚假招生宣传;执行国家课程计划,按规定开齐开足相关课程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控制学生在校时间、节假日补课、作业量、考试次数、教辅资料征订等,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;履行协议,兑现承诺,诚信办学。
(五)教育教学管理承诺
严格执行《宣城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40条》、《宣城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18条》。严格依法执教,从严治教,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;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平等对待全体学生,对每个学生都满怀希望和充满热情,关心和帮助困难学生。
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鼓励教职工积极进取,努力钻研专业知识,不断提高专业素质,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教研各环节的工作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率;
严格学生管理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理想、兴趣、方法等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,确保良好的学风、班风和校风。
(六)投诉办理承诺。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依法、及时、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、信访问题。对投诉、反映的问题,能够整改的及时整改,暂时无法解决的作出解释并创造条件早日解决。
(七)师德师风建设承诺
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,健全师德考核、奖惩和监督机制;倡导爱岗敬业、服务学生、奉献教育;尊重学生人格,不歧视、讽刺、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对收受家长钱财、接受家长宴请、从事有偿家教、向学生违规推销教辅资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优化服务态度,对待学生和家长,语言举止文明、态度热情礼貌、答疑耐心细致,虚心听取学生及家长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63—3033050
安徽省宣城中学
2009年9月